“不到一小時完成調解,約定3天后公司支付2.2萬元賠償金。”近日,在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員工羅紋(化名)與某物流有限公司現場簽訂了調解協議書,并申請法庭做司法確認。

羅紋2020年10月入職某物流有限公司成為一名司機。他每天平均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工資通過現金方式支付。2021年10月,公司業務發生調整,單方面口頭通知羅紋解除勞動關系。羅紋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但公司拒不支付。雙方決定采取由石巖街道總工會、勞動辦、法庭組織的“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方式解決,最終協商一致,公司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據了解,寶安區石巖街道產業集中,用工需求大。為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寶安區總工會從資金、人力、業務、制度等方面,支持指導石巖街道總工會創新探索“工會+勞動+法庭”勞動爭議調解模式。
2020年5月,在寶安區總工會指導下,石巖街道總工會主動協調街道應急管理辦(勞動)、石巖人民法庭,成立全區首個街道級“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工作室通過“工會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建立“工會+勞動+法庭”三方聯調機制,工作室成員由區總聘請的工會駐點律師團隊和職業化工會工作者共同組成。
為將調解工作延伸到最基層,2021年5月,寶安區石巖街道19家企業工會、2家園區工會聯合會、10家社區工會聯合會設立基層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并引入司法確認。目前,勞動爭議“1+10+N”(1個街道級工會調解工作室+10個社區工會調解工作室+N個園區和重點企業工會調解工作室)調解機構已在石巖街道的社區、園區、廠區實現無縫覆蓋。
對已經建立工會的企業,工會主動介入,采取“送調下企業”的方法,爭取將矛盾消化在源頭。(記者劉友婷 通訊員彭丹靈 郭毅)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